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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查处经适房腐败案共13件17人

发表日期:2011-11-02

继曲连文、林连波之后,郑州市又一名官员因利用经济适用房非法牟利被判刑。

  来自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的消息称,郑州市二七区土地储备中心原办公室主任、二七区嵩山南路建设指挥部原执法队指导员卢建国,因利用职务之便向开发商索要经济适用房,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其中受贿赃款共计19.5万元已被没收并上缴国库。

  根据当地媒体报道,生于1973年的卢建国曾与曲连文有多年同僚关系,就在曲连文兼任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卢建国于2007年被借调至该指挥部任执法队指导员,同时兼任郑州市二七区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主任。任职期间,卢建国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接受多人请托,并分别通过关系人向当地三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索要经济适用房11套,其中8套提供给张某进行倒卖,从中收受张某好处费共计13.5万元;剩余3套分别提供给荆某、王某、赵某三人,从中收受三人各2万元好处费。上述款项共计19.5万元。

  曲连文为二七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长。今年8月,他被查出因在担任二七区副区长、嵩山南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通过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为开发商提供便利,并从中收受贿赂总额达1032万余元被查处;林连波为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原副主任,今年9月,他因协助中介倒卖经济适用房并从中收取贿赂74万元被查处。

  据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有关人员介绍,卢建国在庭审中对被指控事实并无异议。当地法院审理后认为:卢建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坦白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轻罪行,同时在刑事立案前主动退出全部赃款,可酌定从轻处罚,遂做出如上判决。

  据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截至目前,包括曲连文、林连波、卢建国等人在内,郑州市已经先后查办当地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共13件17人。

  当地的经济适用房指标倒卖行为曾一度泛滥。据该人士介绍,今年年初,郑州市纪委和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均收到当地群众举报称,有人正在大量倒卖经济适用房,并声称,只要交5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就可以将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改为具备购买资格,并保证能拿到经济适用房指标。

  随后,当地纪委、检察机关循着该线索,开始对经济适用房领域存在的职务违纪违法犯罪问题进行彻查,包括当地土地、建设、房管、规划、物价、乡镇政府、村组干部等在内的17名违法分子先后落网。

  对于经济适用房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不断涌现的原因,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杨郑文认为,开发商用经济适用房房源行贿以及户籍管理存在的漏洞,是引发经济适用房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当地检察部门发现,这些原本应全部上交房管局予以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房,部分被开发商私自截留后自行销售,另有部分房源的购买指标被开发商送给有关职能部门人员以“协调关系”,林连波、卢建国等人的房源均由此而来。其中,林连波先后收受40多套经济适用房指标,而卢建国则通过直接索要,获得11套经济适用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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