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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禁止小额贷款公司向房企发贷

发表日期:2011-11-07

近日,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严禁小额贷款公司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的通知》。据悉,山东省是首个禁止小贷公司发出房地产贷款的省份。

  该《通知》表示,自去年以来,为有效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国务院、中央有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中限制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要措施之一。而山东此通知正是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防范房地产信贷紧缩可能造成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

  在具体内容上,《通知》要求严禁新增房地产贷款。即通知下发之日起,严禁小额贷款公司向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企业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高管人员及亲属等重大关联方新发放贷款。

  二是尽快消化存量房地产贷款。即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存量中的房地产企业贷款,要尽快收回,不得进行展期。同时要密切关注政策导向,预先布防房地产贷款风险暴露,充分计提风险准备,减小房地产信贷紧缩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冲击。

  三是加大贷款审查力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甄别贷款最终流向。即各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大对潜在客户贷款用途的调查,关注其还款来源及担保保证到位情况,严防在紧缩房地产信贷的政策下,资金通过表面上的借款人最终流向房地产领域。

  该文件还要求各市金融办尽快将上述要求通知辖内各小额贷款公司,并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加强信贷管理,切实防范房地产调控造成的经营风险。

  而山东省小额贷款企业协会会长刘吉民透露,可能会有一些小贷公司将房地产企业的土地权证作为抵押,向其发放贷款,但只是个别小贷公司,风险目前是可控的,山东省金融办也会尽快要求这些企业将贷款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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