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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建筑企业科技发展状况调查及对策探讨

发表日期:2012-02-24

 大连市建筑企业科技发展状况调查及对策探讨

  助推科技进步  促进建企发展

  建筑业走出困境,做大做强,唯一出路就是实现建筑业的科技化。在实现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发展建筑科技,提升建筑业科技水平正当时。最近,我们针对大连市建筑业企业科技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作为东北改革开放前沿,30年来,大连市的建筑业发展迅速,成绩斐然。截至去年年底,大连市共有建筑施工企业1836家,涵盖72个专业。其中房建企业730家,特级企业5家、一级企业37家、二级企业153家、三级企业314家、劳务企业221家。2010年度总产值1321.8亿元,占辽宁省4693亿元总产值的近1/3。缴纳税金40.07亿元,占全市地税收入的10.37%。被辽宁省授予“建筑业强市”称号。

  大连市建筑业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以科技发展带动企业进步,实现产值和利润的双赢。具体讲:

  1.特级总承包企业都已达到国家新资质标准。从2007年住建部提出新特级资质标准以后,大连市5家特级企业都已按要求成立了企业技术中心,撰写了十多部国家级工法,获得相当数量的国家级专利。企业科技水平也有了相应的提高。一批一级资质企业也正在比照特级资质企业科技条件,改进科技管理工作。

  2.大连市建筑行业企业重视建设部推广的十项新技术,将其贯穿到工程项目中,取得较好成果。如阿尔滨集团承建的雍景台工程项目,就是实施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工程质量,获得2004年度“鲁班奖”。

  3.重视先进工艺设备添加,不断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全市现有先进吊塔近4000台,新式升降机1220台,物料提升机2600台,基本能满足施工需要。中建八局大连公司注资2700万元,购置了一台3200吨∕米超高层塔吊,该设备是国内目前最大的超高层塔吊,成功进行了东北最高商务写字楼——大连裕景商城的施工。特级企业金广建设和阿尔滨集团等,分别成立了自己的混凝土搅拌站,配备了数百台先进的搅拌设备和运输车辆。不仅满足自用,还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

  4.业已形成一支以总工程师为基础的科技人才队伍。

  5.信息化管理切实推进。目前大连市建筑施工企业均不同程度推行信息化管理,如办公自动化OA系统,企业宣传网站,造价、财务管理软件的使用,电子档案的普及,工地远程监控系统的逐步实施等。

  二、存在问题

  1.各企业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特级和部分一级企业比较重视,其他企业对科技进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科技经费投入不足。多数企业以利润率为第一考量指标,在科技开发方面不愿过多投入。

  3.政府政策上鼓励不够。对建筑科技进步方面没有实施免税、减税等激励措施。

  4.科技人才配置不足,素质不高。 以仅能满足资质申报、招投标为标准。特别是总工程师一职,已经逐渐演变成一种行政职务,有的学历较低,不重视 “四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5.国家对特级资质以外的企业没有科技进步方面的要求,也是导致企业普遍不重视科技进步的原因之一。

  6.建企与高校、科研机构的联系、联合不够,有些联合也是徒有虚名。

  7.对农民工的技术培训力度不够。虽然政府对农民工持证上岗制度实施多年,市财政局也投入相当可观的资金,但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文化基础薄弱,受培训意识差,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8.对群众性技术革新工作不够重视。技术创新意识淡漠。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认为应该从如下方面入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科技进步工作。

  1.结合建筑企业特点,制订特级资质建筑技术中心标准。

  2007年,国家建设部要求,国家特级资质建筑企业要“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这一要求,对建筑企业科技进步无疑是一大促进。但是,建筑企业省部级技术中心的标准如何界定,却需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委《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来执行。这个办法主要是针对工业企业考核指标,没有体现建筑行业企业特点。另外,对建筑企业来说,获取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以及省级优质工程获奖项目,既是科技进步的结果,也是综合实力的体现。应该纳入技术中心认定和考核评价体系指标中。

  国家五部委的《办法》发出后,只有个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比照制订了本地的执行办法,大多数省没有反应,给地方在执行上造成不便。建议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抓紧制订建筑行业特级资质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促进建筑企业科技进步。

  2.尽快出台非特级资质建筑企业科技标准,促进建企全面升级转型。

  我国建筑企业绝大部分应属于中小企业之类。特级企业仅占2%左右。特级企业实现科技进步不能解决绝大多数企业转型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全球提倡环保、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形势下,实现中小建企科技进步工作就显得更加重要。调查中发现,当前相当多的企业对实现建筑科技进步认识不足,认为能利用现有资源条件吃饱饭,就不错了。实现科技进步为时尚早,待政府有规定再忙活。

  这种说法既反映了客观实际情况,也表达一种依赖思想。这就要求政府必须“逼一下”,才能使这项工作走上正轨。

  建议主管部门在制定非特级资质企业科技标准时,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研究,深入第一线,听听企业的呼声,解决企业的急难。

  3.为企业实现科技进步创造资金环境。

  调查中,许多企业呼吁,不是我们不想实现科技进步,关键是资金短缺,心有余力不足。我们发现,在我市特级企业除外的建企中,有90%的企业没有科技资金投入,就是有也是零零星星购置些常用设备。现在全国建筑企业平均利润值在2%左右,大连市会更低一些。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微利企业群,有能力实现科技进步。建筑企业强烈要求政府主管部门,把实现建筑企业科技进步所需资金,纳入正常取费。这样做,对每项工程来讲能提升科技含量,对企业总体来讲会获得促进科技进步的有利条件。

  具体讲,就是在工程造价“其他项目”或“措施项目”里增加一项“科技费用”, 额度可以根据工程类别为“分部分项工程计费合计”的0.4%~0.5%,最后计入总造价。如果按一般住宅类建筑,土建部分造价每平方米1500元核算,其0.4%为6元人民币,其造价提高幅度很小。如果按照公共建筑类每平方米2600元计算,按照0.5%的科技费用记取,为每平方米13元,也不算太高。

  在清单报价中造价部分增加“科技费用”科目,看起来,是甲方加大了投入,但是从效果来看,受益的却是甲方。例如,大连市某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50000平方米,按0.5%记取科技费用为30万元。乙方利用这部分资金租用新型环保模具和购置一些先进的机具设备,改变了手工作业方式,提高工作效率40%多,节约投资数百万元,让甲方尝到甜头。这个实例告诉我们,施工企业实现科技进步的资金问题,并不难解决。关键是政府在政策上的关心、支持,不仅惠及施工企业,对整个基本建设也将是极大促进。

 4.建议设立大连市建筑科技进步奖,以促进科技进步发展。

  调查中,发现大连市许多企业为鼓励职工科技创新,分别建立了科技创新奖制度。如,大连筑成企业集团规定对各类科技创新发明(含工法编写)进行奖励:规定公司级每项3000元,省级5000元,国家级5万元~10万元。另外如金广、阿尔滨等企业也不同程度地实行了奖励办法。

  在设奖单位选择上,大连市也具有相当优势。全国知名企业万达、亿达等都是业内首屈一指的强势企业,动辄向社会各界捐资十数亿元,为社会和谐做出巨大贡献,成为颇具社会责任的楷模。这些企业大部分起步于建筑行业。现在他们跻身名流之列,也应反哺急需发展的大连建筑业。建议市政府有关领导出面,动员有条件的单位设立建筑科技奖项,促进大连市建筑科技进步。

  5.推广国家十项建筑新技术,带动我市建筑科技进步。

  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大部分缺乏自有技术,处于产业链条低端的、利润较低的施工状态。国外先进的施工企业掌握着全球70%以上的新技术、新工艺。相比之下,我国的施工企业,缺少竞争能力。不改变这种状况,建筑业的腾飞将是一句空话。

  为促进建筑业科技进步,住建部每5年向全国推介十项建筑新技术。去年向全国推荐的十项新技术,坚持以先进性、实用性为核心原则,包括地基基础、混凝土技术、钢筋预应力技术、机电安装、防水、抗震加固等10大项108项技术。

  在现有建筑企业科技状况下,认真落实部里推荐的十项技术,将会对企业科技进步起到推动作用。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十项新技术,制订落实方案,逐年解决一些疑难问题,逐渐实现企业科技进步。

  6.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自建设部1992年发布《建筑业大中型施工企业总工程师职责暂行规定》以来,大连市各个建筑企业都已配备“具有工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长期从事企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总工程师。规定还要求总工程师要“对新技术有敏锐的接受能力,有推动科技进步的开拓与实干精神。”企业总工程师是企业实现科技进步的主抓者。企业应以总工程师牵头,由工程师、建造师参与企业科技进步工作。专门研究企业科技进步问题,提出科技进步规划,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制订科技进步方案。

  从大连市建筑行业企业的现状来看,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严重短缺,仅为20%左右,距离国家要求相差甚远。总工程师业已经成为单纯行政职务,对科技进步过问较少。其次,要加强第一线施工人员(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使财政拨付的培训款项真正发挥作用。突出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使之掌握施工基本技术,达到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标准,同时完成知识更新,逐渐掌握建筑业核心技术,具备较强技术竞争力。

  7.社会各界的支持是建筑企业科技进步的巨大动力。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业的发展将拉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建筑业科技化问题,理所当然地应得到社会支持。但是,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并不重视建筑业的科技发展,使这项工作略显动力不足。例如,大连市政府2010年确定每年设立自主创新基金6亿元,扶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但是这种优惠没有覆盖建筑企业,只是片重于工业企业和高新产业。

  因此,企业恳切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关注建筑业发展,特别是建筑科技的发展。不仅提出计划指标要求,还要不断反映建筑企业在科技发展方面的诉求。制订近期计划,谋划远期目标。特别要帮助企业寻找得利时机,最大限度地利用政策优势,加大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的利好空间。

  8.实行设计、科研、材料、设备、施工一体化联动,综合推进建企科技进步。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建筑产品的需求已经从追求合适的住宿、办公环境转移到健康、绿色、环保、节能、智能等方面,融入了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对爱护地球、保护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追求。

  正是这种追求促成建筑行业与科研、设计、材料、设备等行业密不可分的关系,国外早已实施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BOT)是这种需求的体现,在这方面政府、协会、各行业之间和建筑企业都有很多课题可以做。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切实做好施工企业与高校和科研单位有机联合,非常必要。另外,还要加强建筑机械租赁行业建设,形成传统与新兴、高端与低端、主管和监管多业并举、共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如果大型租赁企业不断购置高水平的先进设备,提供施工企业租用,既可解决施工企业购置费用,又能够满足特殊施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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