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暂停新建经适房 主推40平方米公租房
发表日期:2012-03-06未来广东将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
近日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广东全省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包括最低收入的特殊困难家庭,下同)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根据《方案》,广东将逐步将全省现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只租不售。
而停建经适房在很大程度上与近年来各地经适房、限价房实施过程中的一系列乱象紧密相关。经适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对缓解住房困难家庭,特别是“夹心层”住房困难起到积极作用,但近年频出丑闻,如武汉“六连号”、北京经适房违规出租、深圳开豪车申请保障房等。
保障房研究专家、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教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暂停新建经适房主要是从保障性住房日后的退出、管理方面考虑。“停建当然有它的道理,大部分以租为主的方向是对的。但完全取消销售型保障房的话,对一部分购买产权制住房有需求的人群将产生影响。”
陈琳说,保障房中以公租房为主体、配合一小部分销售型保障房,也许更能契合更大多数人群的住房需求。事实上,像香港、新加坡,销售型保障房的作用都很突出。她认为,要让销售型保障房更加合理地流通。销售型保障房虽然带有产权保障,但同时也是一个“内循环”,即将来如果要转让的话,也应该在保障房市场里流转,并且收益有限,避免目前销售型保障房的缺点。
也有专家认为,停建经适房可能会助推房价上涨。这是因为,一旦完全取消经适房和限价房,有相应需求的群体只能去市场上购买商品房,在现今供不应求的商品房市场环境下,这有可能会推高房价。
不过,暂停新建意味着以后一旦有需求,经适房仍可能重新开启。“这可以观察一段时间,看看被保障人的反应再作决定。”陈琳认为,暂停新建经适房主要是想从完善退出机制方面考虑,“要不断设计更完善的方案,而不是完全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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