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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土资源厅实行保障房供地责任考核制度

发表日期:2012-03-23

日前,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情况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和台账管理制度,并对供地不力的地方政府予以约谈通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今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同时,鼓励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优先使用存量土地。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强调,不断完善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审核制度,对一年内连续出现两次以上违规出让的市县公开通报批评。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将按季度对未竣工住房用地项目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数据填报不准确、预警反馈不及时、督办落实不到位的市、县开展专项督办。此外,该厅还要求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工作,要求对季度地价涨幅超过10%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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