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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确定今年应急度汛资金支持范围

发表日期:2012-04-17

财政部4月13日发布了《关于编报2012年应急度汛项目的通知》(简称《通知》),布置今年应急度汛项目资金安排工作。

  根据《通知》,今年将重点安排江河堤坝、涵闸、泵站、险工险段防洪工程、蓄滞洪区防洪工程等设施水毁应急修复项目,优先安排跨省界或涉及上下游、左右岸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项目。根据度汛安全需要,还将适当安排水文设施、防汛通信设施水毁修复、防汛指挥系统应急修复项目等。

  《通知》表示,单个项目申请资金规模不得超过150万元,但工矿、铁路、公路、邮电等部门和企业应急度汛项目、县城(含)以上城市新建防洪工程项目、灌溉渠道、渡槽等农田水利设施的水毁修复项目等7类项目不予接受资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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