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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住建系统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意见

发表日期:2012-05-22

日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厅发出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工作职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促进该方案在安徽住建系统全面贯彻落实。

  安徽省住建厅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委、行业主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德和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努力缓解当前制约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加有效投入,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安徽省住建系统将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11221”工程,加大城市、县城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步伐,加快大中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和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确保10月底前新增40万套保障性住房全部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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