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危房如整体拆除使用人须15天内搬出
发表日期:2012-05-252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城镇危险房屋解危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危房使用人不能及时搬出的,可限期15日内搬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搬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市住建委介绍,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在作出鉴定结论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并报告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房管部门接到鉴定结论为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鉴定报告后,应向危险房屋所有权人发放危险房屋停止使用通知书,并在危险房屋区域显著位置发布公告,督促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搬出。
《意见》指出,公告发出15日后,使用人未及时搬出的,区县房管部门应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使用人限期搬出,限期搬出的期限一般为15日内。如果使用人未在期限内搬出,房管部门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情况紧急,危及公共安全的,区县房管部门应当报请区县政府,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搬出。
上一篇: 深圳启动土改试点 小产权房有望确权
下一篇: 房地产蓝皮书:房产税今年很难出台和推广
热门文章排行
更多>>
- 月薪三万的一道智商测试题
- 高管薪酬增两成 房地产业集...
- 东莞高管平均年薪60万
- 巧妙应对各层面试官
- 建筑农民工在合肥有了免费培...
- 工作当中常遇到的劳动法律问...
- 获取高薪职位的几个窍门
- 上海迪士尼乐园今日正式开工...
- 圈定16省市 国务院督查楼市...
- 限购令当头 房产用人需求仍...
- 1分钟自我介绍 紧记注意身体...
- HR招聘面试的STAR技巧
- “绿色”环保建筑设计(组图)...
- 美国举办摩天楼设计大赛 创...
- 国务院督查进程近半 各地房...
- 访谈知名房地产集团人力资源...
- 重庆梁平220亩地打造新区体...
- 世界九大未建成超级建筑(组...
- 广东深圳第一高楼全球征集梦...
- ECOLAND易兰担纲“长白山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