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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再推16项政策支持海西建设

发表日期:2012-06-14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与福建省政府举行了第2次联席会议,推出了支持平潭开放开发、促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16项政策。

  自2006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为支持海西建设,先后3次出台50项政策。此次16项政策的出台,是专门针对支持平潭开放开发、促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新举措,内容涉及五大方面:授予平潭工商部门企业登记管辖权;支持平潭实施宽松的市场准入政策,积极开展两岸产业合作;支持平潭开展商标战略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平潭广告业发展;支持平潭工商部门加强与台湾有关部门的交流合作。

  据了解,平潭地处福建东南沿海,是大陆距台湾最近的区域。2011年,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被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平潭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此后,国务院正式批复《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将平潭综合实验区定位为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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