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何为毒地

何为毒地

发表日期:2012-06-19

毒地,即棕色地块,也是通常所称的棕地。关于毒地的定义,美国方面在1980年《环境应对、赔偿和责任综合法》当中写到:毒地是指被遗弃,闲置或不再使用的前工业和商业用地及设施,这些地区的扩展或再开发会受到环境污染的影响,也因此变得复杂。

  欧洲经济与棕地更新网络行动组(CAEBRNET)有类似定义:棕地是那些由于之前土地使用者带来了不良影响,已经受到或将要受到污染的土地,包括被废弃或仍在使用的。这些定义强调了棕地是由于受污染的土地,显得有狭隘。

  相对而言,英国对棕地的定义要广一些。1990年左右,棕地一词出现在英国规划法中。根据英国规划法,棕地是相对于绿地上的一种规划上的术语。绿地一般指不能用于开发和建设的,覆盖有绿色植物的土地。棕地则是指曾经用于开发建造,但是又被遗弃的荒地,无论受污染与否。因此,棕地不仅包括旧工业区,还包括旧商业区、加油站、港口、码头,机场等工业化过程中所遗留下来,已经不再使用的设备、建筑、工厂或整个地区。

 

分享到:

上一篇: 5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发布 43城市与上月相比下跌
下一篇: 国税总局:建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免征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