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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加强汛期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发表日期:2012-08-15

  今年,我区大部分盟市遭遇暴雨、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为切实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盟市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应急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遇到极端天气,各级建筑安全监督站、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必须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机械、施工临时用电与外电线路、临时建筑、施工围挡等重点内容和环节实施监控,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另外,还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对在施工程防汛工作人员、物资和机械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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