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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州多措并举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

发表日期:2012-09-14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切实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河南省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建立健全商品住房预售制度入手,多措并举,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有效规范了该市房地产市场的秩序。

  汝州市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的做法主要包括:一是对商品住房预售行为加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二是强化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管理,推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制度,规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上应明确约定商品住房质量性能、交付使用条件、违约责任,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合同附件。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商品住房竣工验收管理,实行商品住房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五是完善预售商品房质量保证体系,落实预售商品房建设单位质量责任,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和终身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六是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市场信息,包括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情况、预售方案、开发建设单位资质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等。七是发挥信用档案的作用,增强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功能,将销售行为、住房质量、交付使用、信息公开等内容纳入房地产信用体系,对违规违法销售,存在较为严重质量问题,将不符合交付条件的住房交付使用,有住房消费者举报或者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等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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