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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工程大工地将建农民工业余学校

发表日期:2013-05-29

 日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考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7月1日起,安徽省内规模较大的工地都将推广建设农民工业余学校,在向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开展维权、娱乐、健康等种类丰富的课程科目。

  根据《办法》,各省辖市城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市及县城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都应在工地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注销。

  内容、学时都有要求

  《办法》规定,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卫生健康、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等知识培训。各地需制定统一的教学大纲,并编制或选用统一的教材。“教学工作要适合农民工,每月集中授课应不少于6个学时,每次到课率应不低于80%,工地还要留存有关教学影像资料。”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人员张凡说。

  同时,还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农民工个人身份、参加培训、工种技能等数据,为行业管理信息化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经费、配置必须保障

  在业余学校的硬件配置上,课桌椅、黑板、电视机、DVD播放机等都是必备品,教学区的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有条件的市还需探索远程视频教学。

  安徽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不可竞争费用,并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计算建筑工程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费率,并出台费用支付、使用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教学经费必需开支。

  “办业余学校在时间、精力、费用上都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单买一套学习课件就要花很多钱。很多农民工学到一半或刚刚学完就离开工地了,培训的效果基本不能在工地上体现,这对我们来说经常是白忙活。”合肥市一家建筑企业的负责人说。

  考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对农民工业余学校采取申报制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类。对“优秀”的工地,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表彰,对“不达标”的工地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办法》规定,凡考评结果“不达标”的工地,不得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选和“黄山杯”优质工程评选;凡考评结果未达“优秀”的工地,不得参加“鲁班奖”优质工程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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