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镇政府、一个东北林业大学,本应是帽儿山地区森林的“守护神”,对森林不被破坏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就是在他们“守护”下,帽儿山出现了稀奇之事:不仅一座山建起两座财神庙,且两座庙都没有通过任何审批手续,尤其令人气氛的是——毁林建庙。
也许,当地政府和东北林业大学会觉得冤,毕竟,自己没有参与直接毁林。而事实上,他们一点也不冤枉,尤其是东北林业大学,在此事件中且不追究他的“户主”身份,作为一所学校,不是全心全意的去搞教学而是研究创收,这本身就值得商榷。
退一步说,为了改善办学条件,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利用自身优势资源进行一些创收,但是,绝对不能因此而本末倒置。对于合作一方的“毁林建庙”,不管东北大学是属于为了利益听之任之,还是因为监管不到而造成恶果,都难逃其责。
同样,帽儿山当地政府用监管不到来搪塞也说不过去。如果说是偷伐一棵树,监管不到有情可原,但是,违规施工多达20亩才采取措施,这里面就很容易让人想到有猫腻。是不是为了某些利益,有些人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否则,不会破坏如此之大之后才有所行动。当然,这行动是不是与举报有关,就不得而知了。
总而言之,对于“毁林建庙”当地政府和东北林业大学这二位“户主”都难逃“嫌疑”。为了发展追求一定的经济利益这无可厚非,但前提必须是合理合法,否则,到头来只能是一场空。相关部门的监督也必须到位,要坚决堵住“守林人”变身“盗仓鼠”的“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