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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地城建“豪可敌国” 卖地难解债务隐忧

发表日期:2014-02-20

 

据相关媒体报道,武汉5年内计划将花费2万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如此大手笔的投入城市建设,引发了外界对武汉负债问题的关注。武汉曾以2037.05亿元的债务余额,负债率相当于国际通行标准的1.36倍,被指“中国负债最高的城市”,也就是说武汉政府2年内每天需偿债1亿元。而据统计,中国约有10个城市每年城建投资都在千亿规模,个个堪称“豪可敌国”。

  多个城市每年城建投资千亿规模

  均堪称“豪可敌国”

  据统计发现,我国的部分大城市每年的基础建设投资都在千亿规模,若加上房地产开发投资,均达数千亿之多,个个不输武汉。

  京沪方面,2013年北京全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785.7亿元,主要投向交通运输和公共服务业。上海城市基础设施则完成投资1043.31亿元,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819.59亿元。

  天津市虽然没有公布具体数据,不过去年7月当地媒体报道称,2013年上半年天津市共投资959.61亿元,推算天津一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在1400亿元以上,加上房地产1480.82亿元的投资,一年城市建设投资达到3000亿左右。

  在“第三城”广州,去年完成建设改造投资2874.87亿元,其中房地产(6.81,0.02,0.29%)开发投资1579.68亿元,也就是说基础设施投资大概在1300亿。

  经济总量位居全国第四的深圳,城市建设已经相对成熟,因此目前可以投资的空间也比较小,去年城市更新改造投资仅358.34亿元。

  相比东部,中西部的一些大城市建设后劲更显十足。比如重庆,去年全市基础设施完成投资2962.10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012.78亿元,堪称“真土豪”。

  长沙去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829.32亿元,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153.61亿元;郑州去年基础设施投资973亿,房地产开发投资1445亿元。城建投资力度均达到2000亿级别。

  大规模投资城建致地方债偿债隐忧

  各地还债基本靠卖地

  广东省财政厅科研所所长黎旭东教授告诉记者,工业投资和房地产投资这两大领域,市场主导作用比较强,因此主要靠企业投资完成,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则主要以政府来推动。“政府负责基础设施,比如地铁、隧道桥梁、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

  而地方政府投资则主要通过旗下的投融资平台负债投资来实现,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也使得很多地方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例如,重庆市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3070.39亿元。在北京,截至2013年6月底,北京市本级和区县本级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6496.32亿元,比2010年底增加3325.49亿元。

  2010年亚运会的举办地广州的债务也不少。截至去年6月,广州市政府性债务达2865亿元。一方面是背负的沉重债务,另一方面则是未来发展仍需继续举债投入。按照计划,2013年7月~2016年,广州市计划举债1438亿元,主要用于交通、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化解债务?广东省综合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彭澎告诉记者,地方政府还债主要有几个来源,包括土地收入、国企收益、税收以及罚款等非税收入。

  以广州为例,目前广州已经制定了《广州市存量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2013年下半年-2016年)》,通过盘活优质资产和存量土地资源、重新划分债务性质主体、增加国资经营收入等多种途径,加大债务化解力度,该市力争到2016年年底,化解全市存量债务60%左右。

  实际上,大部分地方融资平台的抵押资产都是土地,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未来能否如期还债,与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好坏有关。

  “现在很多地方领导恨不得在任上把所有工程都搞完,有些领导为了政绩和GDP拼命建设,不管离开之后还能否可持续发展。”黎旭东说,一旦房地产形势下行,那么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也会凸显。

  “全国都一样,所以地方政府往往比较反对对房地产进行严格的调控。”彭澎说。

  “土地财政”难持续

  卖地还债或难行

  过度依靠“土地财政”,会促使地方政府多卖地、快卖地、早卖地、贱卖地,容易伤害农民当前和长期利益。随着城市土地越来越稀缺,拆迁成本越来越高,依靠土地还债的模式难以持续。

  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二次全国性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已经展开。审计署发布的审计公告表明,从1979年至今,土地出让收入一直是地方政府主要还债来源。2011年对全国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12个省、307个市、1131个县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债务资金量占37.96%。

  这不免让人思考:靠卖地还债是一种无奈之举,还是一种执政习惯?30多年来主要靠卖地还债,我们从中得到了什么,又损失了什么?借着这次全面审计政府性债务之机,有关方面理应审视一下“卖地还债史”。“卖地还债”现象持续至今,而且有越来越严重的倾向,固然与改善基础设施以及增加民生支出有关,但主要原因还是地方政府把土地当成了摇钱树,不仅增加财政收入从土地要钱,借债也打土地的主意——以土地为抵押物融资,或通过卖地来还钱。

  “卖地还债”虽然为地方建设、改善民生作出了一定贡献,但这种做法却引发一系列问题。比如说,促使地方政府多卖地、快卖地、早卖地、贱卖地,牺牲了当下农民的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利益。再比如,房价调控压力和住房保障压力也与“卖地还债”有关,因为“卖地还债”拉高了地价和房价,导致楼市调控多次房价仍然虚高。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过去依靠卖地还债已经持续多年,但今后恐怕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这是因为一方面是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太大。据估算,目前全国性的地方债仅一年利息支出就高达1.2万亿元,而2012年实际土地出让收益只有6000亿元。也就是说,一年卖地收入连支付地方债的年利息都不够。

  另一方面,卖地收入难以保证持续增长。由于楼市频繁进行调控操作,每次调控都会对土地出让收入有一定冲击,卖地还债的可持续性存在一定风险。而且由于城市土地越来越稀缺,拆迁成本越来越高,土地出让净利润也会越来越少。另外,土地收益还要拿出3个10%用于教育、农田水利和保障房建设,留给地方政府还债的资金更少了。

  破解“卖地还债”

  还需财税改革

  过度依靠“土地财政”,会促使地方政府多卖地、快卖地、早卖地、贱卖地,容易伤害农民当前和长期利益。随着城市土地越来越稀缺,拆迁成本越来越高,依靠土地还债的模式难以持续。

  据悉,美国、日本、韩国基本没有土地出让收益。在我国的香港,土地出让收益一般只占政府收入的12.9%,而我国内地城市的土地出让收入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占30%以上。所以当务之急不但要全面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包括摸清以土地为抵押物的地方债务,而且要改善财政收入结构,即“去土地财政”,增加房产持有环节税收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例。

  土地是一种有限资源。对于人口规模大、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的我国来说,土地更是一种稀缺资源。这就意味着“土地财政”、“卖地还债”必然会受到资源的制约,如果对土地过分依赖,从长期看存在较大风险。而且在“经营土地”、“卖地还债”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无形之中会强化自身“商人”的角色,过度参与到市场竞争等微观事务中来,这显然不是现代政府应该追求的角色。因此,改变“卖地还债”的根本,还在于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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