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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要求制止拆毁、破坏保护性建筑行为

发表日期:2014-12-31

针对近来各地时有发生的拆除保护性建筑的现象,住房城乡建设部12月26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决制止拆毁、破坏保护性建筑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性建筑的保护工作。

住建部称,历史文化名城要在2015年年底前制订完成名城保护规划实施行动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牵头单位、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将保护性建筑的保护工作作为专项内容纳入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逐步建立保护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通知强调,要将保护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方针,注重完善基础设施、修缮建筑本体,改善群众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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