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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省道旁“两违”建筑

发表日期:2015-01-13

本报讯日前,新丰县组织国土、公安、交通、综合应急大队和回龙镇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强制拆除回龙镇回龙村岭头小组位于省道347线旁边的一处在建违法建筑。

该处违法建筑占地面积90平方米,属于未经国土主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动工建设,且与该县总体规划中的市重点项目——稀土工业园用地相冲突。该县国土部门多次发出责令停止使用国土资源行为通知书后,该建筑依然继续抢建,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建筑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据了解,为加强城乡国土规划管理,规范建设秩序,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该县近年来采取了有力措施对农村违法用地建房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至目前,该县共排查出2013年8月15日后违法用地建房52宗,已依法拆除52宗,拆除面积2万多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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