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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节后复工须过“四关”安检()

发表日期:2015-03-06

春节长假后,青岛市各房屋建筑工程将陆续开工建设,为切实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市城乡建设委继续保持隐患事故“零容忍”的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四项措施。

  首先严把全员培训关。市城乡建设委要求施工企业开展复工安全培训,确保上岗作业前人人受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把好安全生产第一关口。此外,要求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工程开工前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发现的隐患需立即整改消除。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各级领导安全检查常态化机制,明确了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经理和安全处(科)长对所属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频次。值得注意的是,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向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递交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复工验收自检报告。经由安全监督机构查验并符合复工条件后方允许开工。

  同时,市城乡建设委还严把社会监督关,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监督管理制度,要求全市所有全建筑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立监管公示牌,统一注明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并设置于施工现场醒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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