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荥阳一项目收6份停工通知书 为何不见停工迹象?
发表日期:2017-03-27本报讯 (胡小峰 记者余嘉熙)一边是政府部门一个月内连下6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一边却是违法别墅项目还是“老样子”,甚至还有新的违建野蛮生长。这是《工人日报》记者日前在河南荥阳市采访时了解到的该城市发展中的尴尬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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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中旬,郑州荥阳市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在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时发现,位于该市丁店水库库区西侧的碧桂园万山湖壹号项目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施工,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随即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调查处理。
然而,让当地住建部门意外的是,涉嫌违法的项目开发商在接到通知书后却无动于衷。此后,住建部门又在2月20日、2月23日、3月8日、3月9日、3月14日先后5次下达停工通知书,并多次到现场执法,但该项目依旧没有任何停工迹象。
“城建监察大队最近还到项目上督察过。”3月21日,荥阳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这个项目没有相关手续,肯定是违法施工。”
而6张“停工通知书”没有管住一个违法别墅项目,也让附近屡次举报该项目违法的冯村村民感到失望。按照村民的理解,下发停工通知书后,如果继续违法施工,执法部门完全可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多种强制措施。
但记者日前在万山湖壹号项目施工现场看到,目前这个建在水库边的项目,多栋楼体都已经建出地面,大型机械设备则在工地上热火朝天地开动。
当地村民小冯质疑道:“发通知书虽然不是不作为,但却是一种假作为,有关部门其实是在敷衍执法。一旦上面追查问题,他们就可以说已下发了停工通知,推脱掉自己的责任。”
“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包括正确履职和充分履职,光走过场而不注重实际效果也是行政不作为。倘若治理违建无实效,下再多“停工通知书”,都无法说明监管执法部门充分履职。”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说,下发停工通知书后,如继续违法施工,执法部门完全可依据《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授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
在余超看来,法律需要长出“牙齿”,仅仅只是下发“停工通知书”,而不能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有可能导致更多违法别墅项目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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