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四方面政策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发表日期:2018-02-27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2018年,天津将从四方面发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天津模式”,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一是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今年计划新增长期租赁住房2.8万套、190万平方米。
天津将继续加大新建租赁住房用地供应,优化项目布局:在中心城区、商务集聚区及交通便利的地铁、公交站点周边等租赁住房需求集中区域重点建设自持租赁住房和纯租赁住房项目,促进供需平衡;在智能高科技园区、滨海新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中欧先进制造业产业园等高端就业密集区域重点建设订单式租赁住房,以需定建,精准对接引进的先进制造业、智能科技产业等企业单位,注重提高租赁住房服务品质,充分满足人才多元化居住需求。
同时,引导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通过收购、长期租赁、改造等多种形式,利用存量房屋,开展集中化、规模化长期住房租赁业务。
二是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天津将为租房群体提供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租房群体权益。修订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租赁双方权利义务,依法保护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合法权益。改革住房租赁合同线下签订、现场备案方式,实行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订、网上备案,为住房租赁交易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保障。
三是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天津将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赁业务,引导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积极对接国内大型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和服务平台,鼓励其在天津拓展住房租赁业务,加快企业汇聚,增强天津住房租赁产业核心竞争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住房租赁金融支持模式,研发金融产品,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全周期金融支持和资产证券化等产品服务促进企业发展。
四是加快构建住房租赁“服务+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
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住房租赁发展深度融合,打造“互联网+住房租赁”的新模式,按照“1+N”(一个监管平台+N家住房租赁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的思路打造天津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及时公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红名单”“黑名单”,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推动平台与公积金提取、居住证申领、积分落户等其他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形成服务租房群体的闭环回路,为租房群体一站式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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