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推动物流园区改扩建 鼓励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
发表日期:2018-12-2512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与交通部共同发布《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
《规划》指出,物流枢纽是集中实现货物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多种功能的物流设施群和物流活动组织中心。
国家物流枢纽是物流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是辐射区域更广、集聚效应更强、服务功能更优、运行效率更高的综合性物流枢纽,在全国物流网络中发挥关键节点、重要平台和骨干枢纽的作用。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规划》提出,推动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改扩建。优先利用现有物流园区特别是国家示范物流园区,以及货运场站、铁路物流基地等设施规划建设国家物流枢纽。鼓励通过统筹规划迁建等方式整合铁路专用线、专业化仓储、多式联运转运、区域分拨配送等物流设施及通关、保税等配套设施,推动物流枢纽资源空间集中。
《规划》提出,对国家物流枢纽范围内的物流仓储、铁路站场、铁路专用线和集疏运铁路、公路等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允许使用预留国家计划;地方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由各省(区、市)计划重点保障。鼓励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
对因建设国家物流枢纽需调整有关规划的,要积极予以支持。利用国家物流枢纽中的铁路划拨用地用于物流相关设施建设,从事长期租赁等物流经营活动的,可在五年内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和市场价格以协议方式办理。
加强国家物流枢纽空间布局与城市功能提升的衔接,确保枢纽用地规模、土地性质和空间位置长期稳定。研究制定合理的枢纽容积率下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规划》提出,引导冷链物流设施向国家物流枢纽集聚,促进冷链物流规模化发展。鼓励国家物流枢纽高起点建设冷链物流设施,重点发展流通型冷库、立体库等,提高冷链设施供给质量。鼓励企业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等新模式
截至2017年底,我国铁路、公路营运总里程分别达到12.7万公里和477.3万公里,万吨级以上港口泊位2366个,民用运输机场226个,铁路专用线总里程约1.8万公里。全国营业性通用仓库面积超过10亿平方米,冷库库容约1.2亿立方米,运营、在建和规划的各类物流园区超过16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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