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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拟在境内外开展直接融资工作 规模不超220亿元

发表日期:2019-04-2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月25日发布公告称,拟在境内外开展直接融资工作,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含境外等值货币)。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阳光城本次直接融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境内外币债、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永续债等境内发行的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的各种直接融资工具以及境外发行/举借的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的债务工具。

  阳光城表示,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项目投资、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债务结构等用途。

  另悉,4月25日,阳光城集团还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其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建投信托将为阳光城集团提供包括非标债权类融资、地产基金类投资、供应链保理、资产证券化等在内的多种业务,合作总规模达人民币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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