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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非本地户籍市区限购 房价月涨幅要低于0.6%

发表日期:2019-04-30

近日,辽宁丹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通知》明确,从4月27日起,对非本地户籍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行限购政策,在市区范围内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对于本地和非本地户籍家庭,需在市区内购买住房,自网签购房合同备案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上市交易。

《通知》规定,市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申报预售价格备案,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质可比房屋的当期网签销售均价。

对于在售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同一楼盘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每月环比涨幅不得超过0.6%。

《通知》还规定,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后,开发企业须在10日内将所有房源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并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房屋销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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