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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做好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申报 鼓励产业园开展试点

发表日期:2020-08-04

8月3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就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做出要求。

此次《通知》提出,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试点,主要包括仓储物流项目;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项目;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项目等。此外鼓励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园、特色产业园等开展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在行业上聚焦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并体现了防止“地产化”的态度。《通知》第六条指出,酒店、商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通知》与此前的40号文和征求意见稿相比,进一步细分了行业要求,规定了现金流、净现金分派率的底线要求,鼓励将回收资金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

《通知》明确试点项目满足基本条件。其中包括: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现金流持续稳定且来源合理分散,投资回报良好,近3年内总体保持盈利或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预计未来3年净现金流分派率(预计年度可分配现金流/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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