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新政:法拍房限购,严防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
发表日期:2021-03-033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事项,并对《通知》进行相关解读。《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参与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须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表示,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格个人经营贷和消费贷真实性审查,加强贷后资金管理。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要求,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贷款业务,如审核发现为借款人违规获得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以“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应立即终止业务合作。
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对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哄抬房价、捏造和散布房价上涨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公开通报、暂停网签、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各网络平台账号及网络群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加强发布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导向性,共同为杭州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不实传播杭州房地产市场政策和市场运行情况、制造虚假热销、助推投机炒房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有害信息,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表示,不得背离“房住不炒”定位;不得以个别成交案例、局部区域价格波动来炒作市场行情;不得发布不实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不良信息;不得使用夸张标题发布与文章内容严重不符的信息;不得诱导和助推各类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制造购房恐慌情绪;不得臆测房地产政策走向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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