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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修订商业用地新规:删除商务公寓用途

发表日期:2021-03-04

3月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条款修订公开展示的通告。

《通告》表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批复要求,拟对《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第5章局部内容进行动态修订。

观点地产新媒体于《通告》获悉,在此次局部修订中,删除了2019年修订的《深标》中C1商业用地中关于“适建商务公寓”的表述,在“建筑与设施用途分类指引”上,也删除了商务公寓。

同时,《深标》2021局部修订内容中,公共设施方面新增“交警中队”,鼓励交警中队附设或与其它建筑物合建,有条件时可独立占地建设。位于建筑物首层的建筑面积不宜小于 1000 平方米,并宜设不小于15个地面紧急出警停车位,且应考虑警用拖车的地面停车位,其他停车位宜结合建筑设计解决。

此外,《通告》提到,新增“物业服务用房”、“母婴室”等其他配套设施,缩小“初中”教育设施的服务规模范围,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新增“产业”类型。

据此前媒体报道,2020年7月31日,在深圳发布的关于“商务公寓”的通知中,取消了商务公寓用地的审批。2021年2月23日,深圳住建局官宣,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商务公寓、宿舍项目可通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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