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地块规划调整:7个地块被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
发表日期:2021-04-284月27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了[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17-02、18-04、18-11、18-17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通告显示,根据已批准的[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17-02、18-04、18-11、18-17等地块位于坪山区碧岭街道,锦龙大道和坪山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原来均为新型产业等地块。
为保障坪山区招拍挂居住用地供应,拟对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17-02、18-04、18-11、18-17等地块作出调整,其中7个地块被调整成了二类住宅用地。此外在片区规划了一个48班初中调整为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加上一个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18-04地块细分为4个地块,其中18-04-02地块(9293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4.5,配建公共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7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30平方米)、邮政支局(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18-04-03地块(14436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5.0;18-04-04地块(7792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4.6。
18-11地块细分为2个地块,其中18-11-01地块(16544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4.5,配建公共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5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7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另外,根据《深圳市污水系统专项规划修编(2020-2035)》,18-17地块不再配建再生水厂。将18-17地块细分为6个地块,其中18-17-01地块(26314平方米)、18-17-02地块(15595平方米)、18-17-03地块(13955平方米),用地性质均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而17-02地块(25613平方米),用地性质保持教育设施用地不变,建设功能由48班初中调整为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8-12和18-18地块用地性质保持公园绿地不变,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9085平方米和1140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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