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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建:公司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发表日期:2022-03-09

3月9日,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3月4日公司发行的“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16天建02”)因少量交易,导致债券二级市场成交价格偏离合理价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债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广州天建针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广州天建近期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均运行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广州天建不存在重大应披露未披露事项等未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形,亦不存在重大负面舆情。

此外,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广州天建所有公司债券均按时、足额偿付本息,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公司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记者获悉,广州天建于2022年内需兑付的债券规模合计6亿元(即将于2022年3月28日到期兑付的“16天建01”),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完成相关兑付资金安排,不存在兑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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