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13.48亿出售宁波城市之光广场予浙江建投等 料收益1.75亿
发表日期:2022-05-275月26日,中国恒大集团发布出售项目公告称,于2022年5月26日,恒大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与受让方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
据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城市之光广场项目权益转让予受让方,总代价为人民币13.48亿元。
部分对价将用于直接抵偿集团就其于宁波市其他项目欠付受让方及其子公司人民币218,601,100元的未付工程款。受让方将于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的部分对价,及于其他将予出售资产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后24个月内付清金额为人民币1,079,182,000元的剩余对价。
另外,约人民币2.94亿元的部分城市之光广场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将用作化解恒大就项目地块的若干未付工程款及如上文所述就集团于宁波市其他项目欠付受让方及其子公司的未付工程款,其余城市之光广场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将作为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观点新媒体获悉,出售资产为恒大城市之光广场(C3–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上的在建工程所有权以及地块的房地产经营开发权,项目位于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山东路以南、星安路以东、松下街以北、规划路以西。地块的用途为商务金融、文体娱乐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14,565平方米,现规划总建筑面积169,605.33平方米,地下车位1024个(含社会公共停车位210个)。
项目规划建设至42层,规划建筑高度195.05米,项目目前已建设至地上26层。截至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项目地块、地块上的在建工程以及地块的房地产经营开发权并没有产生任何租金收入。于2021年12月31日,项目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9.7亿元。
恒大称,预期集团将就城市之光广场出售事项将会录得收益约人民币1.75亿元,即出售项目权益的对价扣除关于将予出售资产及城市之光广场出售事项的成本及相关税项而得出的金额,惟以最终审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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