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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微山:月底前城区购房最高按缴纳契税税款比例50%给予补贴

发表日期:2022-10-08

10月6日,山东济宁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城区购房缴纳契税补贴消费券活动通告,对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在该县取得一手房(含住宅、非住宅)和存量房(二手房)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自然人实行不动产契税补贴,最高按缴纳契税税款比例的50%给予补贴。

具体来看,对一手房(含住宅、非住宅),以不动产契税完税时间,按下列比例进行补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县财政按缴纳契税税款比例的20%给予补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县财政按缴纳契税税款比例的15%给予补贴;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县财政按缴纳契税税款比例的10%给予补贴。

对存量房(二手房),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县财政按缴纳契税税款比例的50%给予补贴。

实行特殊贡献人员购房补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该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存量房(二手房)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才工程支持的人员、劳模,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贴。

实行特殊人群购房补贴,城市无房低保户、低收入、特困家庭,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该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存量房(二手房)的,县级财政给予购房总价款的10%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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