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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控股股东黄红云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涉及限售期减持股份

发表日期:2023-01-06

1月6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交所表示,黄红云作为金科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减持股份未预先披露、限售期减持股份的违规行为。

减持股份未预先披露方面,黄红云所持有的部分金科股份股票于2022年12月1日至12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强制平仓,减持数量合计1,087万股,占金科股份总股本的0.21%,减持金额合计2,527.27万元。

限售期减持股份方面,黄红云、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星家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并生效,黄红云与相关股东合计持有金科股份比例增加至29.3655%。

黄红云所持有的部分金科股份股票于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被强制平仓,减持数量合计4,020万股,占金科股份总股本的0.75%,减持金额合计8,476.62万元,但黄红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金科股份股票。

深交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3.4.12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所希望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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