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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停止向房企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

发表日期:2023-05-08

5月6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通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南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第1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停止向全市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

同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南昌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每月1500元调增至每月1800元,单身职工减半执行。

多子女家庭的本市缴存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提取额度按同期提取政策规定额度上浮20%确定。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浮20%。调整后,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双缴存职工96万元,单缴存职工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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