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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首推“带押转贷” 降低购房成本

发表日期:2023-10-17

10月14日,据“金华发布”官微发布消息,自10月16日起,浙江金华全市实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新政策,首次推出“带押转贷”方式,进一步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

原来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先清后贷”,即先以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房贷,再申请转公积金贷款,不少购房者为筹款周转难而发愁。

推出“带押转贷”后,购房者可以直接申请转公积金贷款,偿还全部或部分商业贷款。今后购房者不用为了结清商业性房贷自行筹款周转了。同时,该新规也进一步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不得将其商业贷款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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