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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首贷公积金首付款比例将不低于20%

发表日期:2024-03-28

3月28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宣布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新规定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旨在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并优化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根据《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其最低首付款比例将不低于20%。具体而言,可贷款额度将按照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各乘以20%来计算。此外,对于那些已经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新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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