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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提名实控人之女陈家贤出任非独立董事

发表日期:2024-05-10

5月9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原董事长周磊先生辞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家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完成后,该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资料显示,陈家贤,女,199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及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家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女,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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