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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调整购房政策:无房区域可享首套住房贷款认定

发表日期:2024-05-10

5月9日,杭州市政府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对购房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解答。

根据通知内容,购房者在购买住房时,需核查所购房屋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若购房者在该区域无住房记录,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照首套住房的标准进行认定。

举例说明,若一个家庭在西湖区已有一套住房,但在上城区无住房记录,该家庭在上城区购买新住房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同样,若购房人在所购住房的区、县(市)仅有一套住房,并且已在杭州市二手房监管服务平台挂牌出售,那么在同区、县(市)新购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也可按首套住房认定。例如,某家庭在余杭区仅有一套住房,该住房在杭州市二手房监管服务平台办理挂牌出售手续后,该家庭在余杭区新购住房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家庭住房套数的查询服务由所在地住保房管部门提供,居民家庭可通过申请或授权获得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杭州市政府此举旨在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为购房者提供更明确的政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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