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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最高额度增至100万元

发表日期:2024-05-31

5月31日,浙江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自6月3日起全市范围内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新政策,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职工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同时,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可贷比例为70%。

根据现行政策,金华市区购买首套住宅,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价款的80%。最高可贷额度,夫妻双方最高为100万元,职工单方为50万元。调整后,首套、二套执行统一的最高可贷额度,即职工单方由首套50万元、二套30万元,上调至最高70万元;夫妻双方,不论是首套或二套,统一按最高可贷额度100万元执行。

金华发布还表示,去年以来,该市首次推出“带押转贷”方式,购房者可以直接申请转公积金贷款,偿还全部或部分商业贷款。按照5月18日最新下调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进一步凸现,有助于进一步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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