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东莞: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可申请补发

东莞: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可申请补发

发表日期:2024-06-03

6月3日,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告,调整了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办理事项。根据最新规定,遗失声明期限从15个工作日取消,简化了补发流程。

即日起,权利人在东莞市申请补发遗失或灭失的证书时,只需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遗失声明,即可立即获得补发。该举措旨在贯彻自然资源部近期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修改,提高行政效率,便利市民办理相关业务。

分享到:

上一篇: 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加速 前五月185个小区实现焕新
下一篇: 金科地产:法院已正式受理重整申请 债权申报期限截止至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