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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补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发表日期:2024-06-13

6月13日消息,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

其中,《通知》提出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各地制定既有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和存量建筑空间功能转换的规则,老旧小区及周边边角地等零星用地经论证不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可按划拨或者协议有偿方式供地,优先用于增加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通知》强调优化审批流程,鼓励各地针对不同情形优化规划许可办理程序和分类管控规则。对于充电桩等按照设备管理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以及老旧小区用地范围内的管线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和新增计容建筑面积等改变规划条件的改造,应履行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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