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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发展:恒大地产福州公司等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 法院终结执行程序

发表日期:2024-07-22

7月21日,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告内容,2018年11月,平潭发展与恒大地产集团福州有限公司签订了《福建平潭中福海峡项目合作协议——建材城地块》及相关补充协议。在2021年度,恒大地产福州公司及其子公司福清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收取了建材城公司的房屋预售款。因此,平潭发展要求二被告归还违规收取的购房款及支付相应利息。

2023年8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二被告返还7544.95万元及利息,并支付律师费。但近期,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显示,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平潭发展在公告中指出,尽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但预计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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