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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与青海8市州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 即日起执行

发表日期:2026-05-25

5月25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与青海省各城市开展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业务。

根据通知,青海省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西安购买自住住房,可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享有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权益。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

此次覆盖的青海省城市包括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和玉树州等8个市州。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目前西安已与17个城市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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