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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 绿色建筑不合格摘牌

发表日期:2011-05-04
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陕西省今年将把发展绿色建筑作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重点,2011年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或评价标识的绿色建筑需占新建建筑的5%以上。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已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星级标识的要求进行建设,住建厅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做好施工过程记录及资料存档工作。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审、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被摘牌和通报。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一、二星级。由省住房和城乡建厅评审认定;三星级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审认定。有条件的城市,可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与管理机构,申请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工作。省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可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据了解,今年省住建厅将开展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作;要求大型公共建筑、财政投资建设的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的理念进行建设;对于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工程,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工程等,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记者 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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