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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表日期:2012-04-17

4月17日,财政部在官方网站公布了《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新办法的实施引发了网友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就此民航资源网采访了业内专家,期望专家的解读能够帮助大家理解相关政策。

  杨波:从《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来看,是将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为了“民航发展基金”,此前,机场管理建设费是对旅客征收,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是对航空公司征收。征收标准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韩涛:原来的机场管理建设费的用途不是那么明确,现在将他更名为“民航发展基金”的话,就是将这个用途明确了。

  綦琦:将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为了民航发展基金对消费者并无影响,对民航影响也有限,表明了管理部门有意进一步促进该项收入使用透明化的态度。基金的特点就是专款专用,并且有统一的管理程序,统一征收“民航发展基金”便于规范资金使用。

  邹建军:机场管理建设费与航空公司基金的合并使用,统筹管理,改变了原来的分散使用机制。机场建设费征收的原由是机场的建设、基础设施的完善与更新;之后,在长期的使用过程当中,不但用于上述问题,而且,还涉及到其它,诸如噪声治理问题等,所以,原来的机场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已经需要进行更新。这次将机场建设费并入发展基金,恰好就是在民航发展过程中,需要扩大使用范围。这次管理办法,对使用范围是非常明确的,而且对使用程序与管理程序也比较明确。如果说不足,就是对于民航发展基金的管理应该有一个信息披露机制,而管理办法中没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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