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治理各有招
发表日期:2012-04-18北京:曾拿地王开刀
2010年1月22日,北京市国土局就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进行公告。8家开发商由于欠缴地价款、招拍挂成交后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被暂停在北京土地交易市场拿地资格,大龙地产位列第一。
之后的2月1日,北京国土局发出通知,收回大龙地产的后沙峪地块开发使用权,并不退回其缴纳的2亿元保证金。
资料显示,大龙地产是在2009年通过拍卖方式以50.5亿元竞得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创下北京市公开出让土地以来的价格新高,成为北京土地市场总价和楼板价的“双料地王”。而“地王”的受罚给了其他房企不小的警示。
上海:一年收回136公顷
在2009年和2010年期间,上海对闲置土地使出了“狠招”,其中2009年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就收回闲置土地40幅、136公顷。
此外,在2010年的1月9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曾发出公告,决定在近期收回和督促开工8幅闲置地块,据了解,这涉及的土地就有66公顷。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称,为进一步加大预防和处置力度,市和区县相关部门还将构建有效的闲置土地发现和处置机制。具体措施包括:对约定开工时间已满一年还未开工的房企,需要进行登记;对于未按时缴纳出让金或未按时开发的,限制其进入土地市场继续拿地;进一步规划土地供应行为;要求各区县严格落实闲置土地政策,及时进行闲置土地的处理。
广州:提高闲置成本
2010年12月21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一份《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公告》。公告称,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局收回闲置土地15宗、注销用地批准文件1宗,其中收回闲置地面积共计28.4公顷。
同时,规定用地单位还需按相关标准交纳履约保证金,提高土地闲置成本。为从利益源头上遏制土地闲置,今后属闲置土地首次处置并给予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一年的,交纳土地闲置费后,用地单位还需按照现行的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交纳履约保证金。
延长一年期满后仍未动工开发,如仍符合延期开发条件,用地单位需按照最新基准地价标准(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比最新基准地价高的按成交价格)的20%交纳履约保证金。最后仍未按期动工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罚没,并纳入土地出让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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