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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稳步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发表日期:2012-06-06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近日表示,我国将积极创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稳步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此前,国土资源部发文要求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这被认为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广东具有多年的“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试点经验,这些经验对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一位土地领域的专家表示,低效用地的定义主要基于两个指标,即建筑容量低、土地产出效益差。其中,建筑容量低通常表现为容积率不高、建筑密度低等;土地产出效益差通常表现为单位土地上的生产效益和产量较差。

  王世元表示,要对试点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提升,并尽快制定相应制度。他说,下一步要在完善存量土地出让制度、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等方面继续探索,并扩大试点范围。

  此外,提高土地审批效率和使用效率,也被认为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住宅土地供应,缓解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

  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家陆续启动基建、钢铁、交通重点项目的背景下,加快土地供应节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无疑有助于项目的审批和开工。上述专家表示,在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特殊背景下,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将有助于土地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未竣工的房地产项目用地面积近40万公顷,是前3年房地产项目用地平均供应量的3.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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