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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盐城房地产用地规模2000亩左右

发表日期:2015-04-29

市国土资源局结合我市实际,根据住房现状调查、需求预测以及在建、在售住房规模等因素,确定2015年市区(含乡镇)房地产用地规模控制在2000亩左右。

  在控制用地模的同时,市国土资源局还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我市将立足市场实际,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充分满足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此外,我市将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针对我市现有存量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认真研究解决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等方法,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市国土资源局还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商品住房调整为保障房,将商品住宅用地调整为保障性住房用地。表明结构调整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有助于稳定供求关系,促进民生保障和经济结构转型。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将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转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允许其适当调整规划建设条件,优化户型结构,并完善配套用地手续。

  为了稳定市场健康发展,市国土资源局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对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违反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土部门可以根据住建部门提供的信息,限制或禁止其参与新出让房地产用地的竞买。对在土地市场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建部门可依据国土部门提供的信息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注销其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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