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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全面实行一窗受理

发表日期:2017-09-22

为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切实便民利民,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地区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部门并行办理”,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各地年底前全面完成房屋登记资料移交。

一个窗口受理,即两部门进驻同一个服务大厅,设置同一个受理窗口,将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法定材料编制形成统一的申请材料目录向社会公布。部门并行办理,即收件后相关资料分送两部门并行业务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交易需办理事项,一般交易业务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易的结果通过内部网络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反馈。方便群众办事,凡是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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